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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酒店业也今时不同往日,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酒店服务成为不少人的硬性的生活需求。但是随着酒店行业的发展,隐藏在繁荣之后的问题也渐渐显露出来。为了酒店行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开房记录。
而实名登记需要的信息又关乎个人隐私,这使得很多人心存顾虑,担心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那么,开房记录到底能保存多久,又有谁能看到,其是否又会有泄露的风险呢?
经济发展带来酒店行业的高速发展。近年来,酒店预订的方式也变得多样,较为普遍的预订方式是线下订房和线上预订。
线下订房是顾客到酒店当面办理酒店入住,当面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有关个人信息,线下订房的优势在于操作难度低、效率较高。
线上预订是指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酒店预订的网络消费形式。它的优势在于在于方便快捷、价格相对较低,订房的比较余地较大。但是,无论是线下订房还是线上预订,顾客在到达酒店之后都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在酒店前台做好登记,完成酒店开房记录。
在现代酒店行业之中,开房记录的保存方式也随着技术的进步而更迭。现在普遍运用的开房记录保存方式主要是纸质保存和电子归档保存。
首先来说一下纸质开房记录的保存时限,作为传统的开房记录保存方式,纸质开房记录的保存时间是不固定的,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为了保证日常检查的需要,纸质开房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要在30天以上,保存时间长得要保存三年到五年;而一些五星酒店或者是大型连锁酒店其纸质开房记录有着严格的保存管理制度,其保存时限会达到十年以上,甚至是更长时间,当然,它们的纸质开房记录所记载的内容也相对更为细致。
电子开房记录是指运用专门的电脑终端将个人信息录入信息平台,进行保存。有着互联网技术加持的电子开房记录与原始的纸质开房记录相比有着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易于统一管理、方便记录查询、整理方便等。
下面,就介绍一下电子开房记录的保存时限问题。作为现阶段酒店行业中运用最多的开房记录保存方式,理论上来说电子开房记录是可以实现永久保存的。并且,在实际的酒店管理中电子开房记录还可以实现与公安机关相关信息的共享,酒店会定期将开房记录信息汇总给公安机关,以满足公安机关日常检查得需要和案件办理的需求。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担心自己的开房记录会被许多人随意查阅,害怕自己的个人隐私被泄露,给自己带来消极影响。那么在开房记录完成录入,由酒店统一管理或者是整合到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之后,到底又有谁能够有权限去查阅或者是调取个人的开房记录呢?
实际上能够看到个人开房记录的主体只有酒店内部人员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酒店内部人员能看到个人开房记录大都是由于工作领域和内容决定的,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之所以有权查阅个人开房记录是由于办理案件的需要。
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出于日常开房记录录入工作的需求,也可以了解到个人开房记录的相关信息,但是其了解的个人隐私信息是碎片化的,并且随着开房记录录入信息系统之后,酒店前台工作人员也很难再接触到个人的开房记录了。
现实中,一部分酒店设有专门的开房记录管理人员,当然这其中的开房记录以纸质开房记录为主,他们也能接触到个人的开房记录,但是酒店都会对他们进行严格的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来防止他们随意查阅个人开房记录,非法运用个人隐私信息。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出于案件办理的需要有权调取个人开房记录。这里所说的“个人”,只能是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而不能是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大众。因此,很多人所担心的自己的开房记录被随意调阅的疑虑可以就此打消了。
另一方面,也并非所有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都可以查阅个人开房记录。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由民警、辅警等多种主体组成,有权调阅开房记录的必须是拥有执法权的公安民警,并且其还要携带有关证件和规范的有关法律文书。
所以说,有权查阅开房记录的主体是相对固定的,只有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和酒店内部人员可以进行,并且他们查阅开房记录也只能在法定情形下进行。
西方有句俗语:不探人隐私,不干涉任何人信仰。这句话强调了隐私的重要性。同时,我国《宪法》也有明文规定,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受宪法法律保护的。酒店行业的高速发展,使得很多人担心相关道德的进步跟不上经济前进的脚步,害怕自己作为开房记录内容的个人信息被别人盗用。
当然,这并不是故作姿态的无病呻吟,但是随着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我们害怕开房记录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顾虑几乎可以打消。
关于酒店从业人员对于入住人员开房记录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这就从法律层面对酒店从业人员尊重个人隐私,保护开房记录信息不被泄露做出了要求。
另一方面,在酒店工作人员上岗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要进行职业教育,增强其保护顾客开房记录信息的观念。若一旦出现盗用或买卖顾客个人信息的情况,酒店方面会给以员工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警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运用个人开房记录的信息进行案件侦查时,必须要严格依法进行。《民法典》第1039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国家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运用职权查阅他人开房记录的行为打击力度正在不断扩大,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另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有着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知悉法律的底线。因此,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泄露个人开房记录信息的现象也不断减少。
总之,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对侵犯个人隐私行为打击力度的提升,我们有关个人开房记录信息被泄露的担忧可以渐渐消除。
结语
现代生活中人们对个人隐私保护看得越来越重,在生活中时常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而酒店行业作为生活中接触个人隐私信息较多的行业,其开房记录的管理和保密制度一直是人们所好奇的,通过我的介绍大家或多或少都对酒店有关开房记录的保存、查阅主体和隐私保护等有了一定的认识。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只要我们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之事,我们的开房记录就不会被随意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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