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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第12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
已有29个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全国统一命题省份已达27个
截至目前,教育部已陆续出台了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考加分、实施强基计划、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艺术体育考试招生等一系列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配套政策,分五批指导29个省(区、市)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前三批14个省份(第一批为上海、浙江;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为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新高考已平稳落地。第四批7省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第五批8省区(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的新高考将于2025年落地。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完善。
与此同时,通过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不断强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进一步强化了高考的育人功能与积极导向作用。加强教考衔接,提高命题质量,注重夯实基础,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关键能力。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目前已达到27个。
目前,高考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一方面,将坚定改革方向,坚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跟踪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将加强改革协同,进一步推进配套改革和基础条件建设。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考试机构的专业能力,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此外,还将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公平保障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维护招考公平公正。注重科学选才,进一步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式。认真总结强基计划等经验做法,遵循特殊人才选拔规律,研究完善相关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畅通拔尖创新人才发展通道。
29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应高考综合改革对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各地普遍制定出台了选课走班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形成了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各地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学科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积极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在选科选考、报考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将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全面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目前,29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有力保障了评价实施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实施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一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选择性考试时间普遍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时间安排不合理、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
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加分更加精准。通过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实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考,全面从严治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并实施“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招生禁令。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建立部、省、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配合公安部等部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022年秋季学期,全国各省(区、市)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29个省份均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
2018年以来,教育部面向全国连续举办了18期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培训班,采取线下线上培训相结合,累计培训校长和教师达47万人次,同时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校长课程实施领导力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020年,在全国遴选建立了33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99所示范校,各示范区校面向全国开展了150多次网络公开教研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强化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强化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保障,国家连续实施了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建设投入,显著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十年来,普通高中校舍资源快速增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达6.4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2.2亿平方米,增长52.38%。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全国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2年的47.8%下降到2021年的4.81%,下降了43个百分点。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面建立,2019年,国家首次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的拨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已达到1000元以上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教师补充力度持续加大,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大幅增加,由159.5万人增加到202.83万人,增长27.17%,生师比由2012年15.47∶1优化到目前的12.84∶1,有效缓解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面临的师资紧张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深化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大力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整体提升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到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区域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持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专门安排部分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从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22年的13.1万人,累计录取学生95万余人,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多方认可,高校满意度为80%,学生为90%,地方为100%。
高职分类招生大力推进,适应技术技能人才选拔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大力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形成了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模式。推动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各地一般在每年春季安排举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在各地的大力推进下,分类考试已成为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全国每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已超过300万,占高职招生总量的60%以上。
“强基计划”三年录取1.8万余人 为基础学科储备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强基计划”。“强基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目前由3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哲学、历史、古文字学等专业招生。推进“破五唯”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多维度评价。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小班化、导师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三年来,“强基计划”共录取新生1.8万余人,有关高校普遍反映,通过“强基计划”确实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十年来,高考改革体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二是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三是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
高考不断强化考试的育人功能,紧扣时代脉搏,培养时代新人。彰显五育并举,引导全面发展。高考命题探索“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考查模式,不断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把考查的重点放在学生的思维品质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不断完善人才选拔标准和方式方法,服务高校招生和人才培养改革。注重学用结合,创设真实情境,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建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养。
高考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与高中教育教学同向同行、同频共振,逐步形成“招-考-教-学”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一体化育人格局,引导教学回归课标、回归课堂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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